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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概况
纠错本人于2005年4月在经开区大洪人管业有限公司吉都居购得一套住房,2010年已经拿了南昌市房产证,刚开始入住时(08年入住)每年的物管费是每月每平米0.30元,自2010年至今收物管费时价格变成每平米每月1.00元.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南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价格收费标准,而物业公司的相关领导人说他们没有通过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批准,自己单位定的价,他们根本就没有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南昌市物业收费管理收费办法》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收费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备案登记、申报手续。凡物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有书面协议的,按签定协议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执行,事前必须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凡属新建住宅区物管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物管企业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交钥匙)后3个月内可以按照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收费标准试行收费,事前必须报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凡未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或逾期申报的,其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一律按省规定的(赣计商价字[2003]766号)最低收费等级四级标准执行。而现在吉都居物业公司的收费已远远超出此标准,他们今年可以收1.00元,明年就可以收2.00元,因为没有主管部门约束他。今年5月10日应该交的物业费我到现在还没交,我不知是我的不对还是物业公司违规收费
不利风险/硬伤缺点
小区周边风险因素信息为:污染源 6 处;有高压线或变电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 3 处;其它不利因素 1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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