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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概况
纠错我在2011年3月30日在正气路-100-13号-60*购买商品房,由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买房时问过办理房产证怎么办理,他们说会电话通知,在2015年之前,我曾一次去他们客服,3次在电话中咨询过他们客服,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他们不耐烦的告诉我会电话通知,在14年领房子钥匙的时候没有通知我,我咨询房产证他们说没看是办理,办理会通知,在16年3月我在我公司客户聊天中,得知威达花园二期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我就去苘山办理房产证,结果他们的客户人员直接拿着我的购房合同,让我读附加款第6/7款项,(6:出卖方可以办理产权和分户手续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在得到通知后60日内办理完毕个人产权接房屋抵押手续,逾期不办理,买受人承担一次产生的违约责任,并按预期一天总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给出卖人.7:出卖人通知形式不仅仅现有快递,电报,电话等形式,还包括出卖人的网站公告,报纸公告,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等方式,在出卖人通知发出之日起7日视为通知到达,) 开发商告诉我他们在他们的网站发布了,我没看与他们无关,他们在合同上没有写他们的网站,网址,我都不知道,怎么查阅,他们告诉我会电话通知,我电话号从未换过,然而他们在网址发布,从不说起他们会在网址公布,并不单一的会电话通知,我认为他们也欺瞒买受人得不到通知的漏洞,进行他们为了他们收取违约金的一个陷阱, 《 依照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验管理条例》第33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我咨询过很多律师,还有房产合同,房产管理法,然而开发商不协助,还变相设计陷阱来欺骗我们,像我这样的人有很多,我说我会起诉他们,他们说,他们是威达集团,威海企业,有自己的律师团队。
不利风险/硬伤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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