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基坑坍塌“5死1伤”事故调查报告,批准逮捕4人,5人取保候审!
小区名称:古运新苑农民拆迁安置小区 死亡人数:5 发生时间:2019-04-10
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左右,扬州市广陵区古运新苑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四期B2地块一停工工地,擅自进行基坑作业时发生局部坍塌,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纪委监委、公安局、住建局、总工会、广陵区等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4·10”较大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技术分析、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该项目于2018年10月16日开工,事发时该项目处于住宅地基开挖阶段。其中,B104#住宅楼基坑设计开挖深度7.2m,实际开挖深度6.5m。第四级设计坡高2.45m,实际坡高3.21m;设计坡比1:0.70-1:0.80,实际坡比1:0.42。四建公司未按照设计坡比要求进行放坡,金泰公司曾多次在监理例会上要求进行整改。四建公司在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又对B104#住宅楼边坡进行了挂网喷浆作业,且未按照施工质量要求浇筑挂网喷浆混凝土。
2019年4月4日,四建公司在B104#住宅楼西北侧靠近基坑边电梯井集水坑无具体施工设计方案的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挖。4月5日,工地未施工。4月6日至8日,该项目存在零星作业现象。4月9日,在未取得复工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四建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杨金勇要求项目施工员凌宏友继续开挖该电梯井集水坑。上午7时左右,凌宏友安排工人、挖土机共同对该电梯井集水坑进行垂直挖掘作业。开挖后形成“坑中坑”,凌宏友并没有参照基坑支护方案要求进行放坡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10时30分左右,电梯井集水坑北侧垂直挖至3m处发现坑底出现地下水反渗,经杨金勇、凌宏友现场查看商议后,要求工人停止施工并对该电梯井集水坑复填土1m左右,随后进行了降水作业。因当日降雨,杨金勇、凌宏友又安排人员用长约25米,宽约5米彩条布对边坡和该电梯井集水坑进行覆盖。
4月10日7时30分左右,凌宏友在查看了该电梯井集水坑未发现地下水反渗后,组织工人、挖掘机再次继续进行集水坑深挖作业,同时安排瓦工工头孙可喜组织瓦工对该电梯井集水坑进行挡土墙砌筑作业。孙可喜因本班组现场只有5名瓦工,人手不足,于是向工地另一瓦工工头孙跃进借用瓦工和杂工9人共计14人,由瓦工班组长耿吉忠现场指挥进行砌筑挡水墙作业。9时30分左右,该电梯井集水坑北侧发生局部坍塌,坡面上的挂网喷浆混凝土层随着边坡土体坠入集水坑,在集水坑里从事挡土墙砌筑作业的吴圣才、陈松齐、杨怀所、周道存、陈网兴5人被埋,朱万筛逃生途中腿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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