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夫妻带着儿子晓晓租住了老蔡的一套房屋,相安无事的住了两年,之后的某一天突然发生了意外,晓晓在家玩耍时不小心从楼上坠亡。处理了孩子的后事后,老张夫妻和房主老蔡发生了纠纷。老蔡向老张索要孩子坠亡房屋变成凶宅影响后续出租出售导致的损失共计20万元,老张驳斥道:你竟然好意思先找我要钱,你的房屋栏杆高度太低不符合建筑标准导致了我的孩子身亡我还要你赔偿呢!老蔡道:且不说我的栏杆高度符不符合标准,我在栏杆外安装了防盗网和逃生窗,正常的话是不可能坠亡的,我怀疑你儿子是自杀的。老张怒道:那我们法庭上见吧。法庭上。老蔡重申:房屋护栏虽说未达到建筑的标准,但是在护栏上已经安装了防盗网,并设了逃生窗,此逃生窗一直处于固定状态,但事发当时该逃生窗是打开的。老张作为监护人未对死者进行监管,酿成了悲剧。我方不应承担老张的各项损失费用。法院也查明没有证据证明晓晓系自杀,也没有证据证明晓晓系失足坠落。法院审理后认为:争议的焦点是出租屋屋主老蔡是否应就晓晓的死亡承担赔偿责...